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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3月23日在武夷山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刘广明、石涛、郑时龄因事未能出席,分别全权委托董事韩国龙、刘华、黄渝祥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经营计划》;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本和公司2004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64,146,518.65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934,713.70元。
同意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68,829,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200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决议》;
同意根据本公司与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7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有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1.同意公司与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向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互保关系;
2.同意公司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向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互保关系;
3.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向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互保关系;
4.为以上单位提供担保除了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不超过伍年外,其余担保期限为壹年,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
以上担保具体事项将在发布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前另行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决议》;
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以及位于福州晋安区福马路81号厂区所拥有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为本公司新增5500吨变频电机用抗晕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年新增4500吨自润滑漆包线和特殊用途自粘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等两个技术改造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柒仟柒佰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事项将在发布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前另行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决议》;
1.同意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4.5亿元;
2.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东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亿元;
3.同意向福州商业银行平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6千万元;
4.同意向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亿元;
5.同意向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亿元。
以上第二、三、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