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与北京恒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基业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有的厦门市开元区嘉莲里一号海山大厦1—6层、附属楼1—3层房产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恒兴基业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250万元。
此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3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次出售资产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债权债务的转移。同时此次出售资产涉及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资产处置的范围内,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 称:北京恒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
法定代表人:苏伟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家居装饰及设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民用建材。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海山大厦1—6层、附属楼1—3层房产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
所在地:厦门市开元区嘉莲里一号
面 积: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217.75㎡,海山大厦建筑面积9860.31㎡;附属楼建筑面积2257.24㎡。
权 属:此交易标的属我司所有,在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取得时间、方式:该项资产系公司于2002年7月17日参与厦门恒升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海山大厦专场拍卖会,通过公开拍卖竞买购得。(相关公告见2002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运营情况:公司于2002年7月取得标的资产后,已经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及职工安置费,取得标的资产产权。现用于出租,据统计2002年8至12月的租金收入为74.91万元,2003年1至11月的租金收入为280.73万元。
该交易标的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估价报告编号:闽中兴评字(2003)第1087号],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1月30日,评估价值为4237.47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交易金额:4250万元
定价依据: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闽中兴评字(2003)第1087号),该交易标的于2003年11月30日的实有公开市场价值总计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柒万肆仟柒佰元整(¥4237.47万元)。此次交易价格主要依据该评估价格。
付款安排:恒兴基业公司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受让款1500万元,在报厦门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备案后三日内再支付受让款1500万元;剩余款项待过户完毕后三日内另行支付。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行为旨在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调整公司房地产事业的全国布局。通过此次出售资产有助于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集中优势加快北京太阳宫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预计公司通过此次出售资产可获得净利约1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2、房产转让合同
3、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5日